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
有关规定。现将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项目建设单位: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长兴县画溪街道城南路16号
公示内容:竣工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10日-2023年3月9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。
联 系 人:严工
联系电话:18857277989
验收意见—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项目验收意见2023.2.9.pdf
验收报告-浙江巨龙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浓度硫酸钾型复合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.pdf